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10578.“又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表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内层神性事物不能向以色列民族透露。这从“耶和华的面”和“看见”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面”是指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内层神性事物(参看10567, 10568节);“看见”它们是指透露它们。这些内层神性事物不可能透露给以色列民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的话是向摩西说的,而摩西在此代表以色列民族的首领(10556节)。“耶和华的面”表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的面”和“耶和华的荣耀”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摩西说“求你使我看见你的荣耀”,而耶和华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而“耶和华的荣耀”表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可参看10574节)。
这一切的情形从前面的频繁说明可以看出来,即:以色列民族根本不能看见敬拜、教会和圣言的内层事物,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因此他们也不能看见“耶和华的面”。但那些兴趣在于并未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之人都能看见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因此能看见“耶和华的面”。由此可推知,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以及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能看见它们;因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打开内在人,当内在人打开时,就其内层而言,人就在主所在的天上天使当中。
但必须在此简要说明什么叫对主之爱,或说什么叫爱主。人若以为他可以爱主,却不照主的诫命生活,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照主的诫命生活就是爱主。这些诫命就是从主所获得,因而拥有主在里面的真理。因此,这些诫命被爱,也就是一个人出于爱照它们生活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爱。原因在于,主爱人,并出于爱渴望他永远蒙福;若不照着祂的诫命生活,没有人能蒙福。因为一个人通过这些诫命重生,并变得属灵,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但爱主却不照祂的诫命生活并不是爱祂,因为这时,此人没有主能流入并将他提升到自己这里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他就像一个空虚的器皿,因为他的信里面根本没有任何生命,他的爱里面也没有任何生命。被称为永生的天堂生命不是直接,而是间接被注入任何人。由此可见什么叫爱主,什么叫见主或祂的面,即以这种信和爱看见祂。
照主的诫命生活京是照仁与信的教义生活,这教义可见于出埃及记各章节的开头部分。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情况就是这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接下来的章节将说明“耶和华的面”进一步的含义。
4449.“他的灵魂恋慕你们的女儿,求你们将她给示剑为妻”表与这个外表类似古教会的新教会结合的渴望。这从“灵魂恋慕”和“将她给为妻”的含义,以及“底拿”的代表清楚可知:“灵魂恋慕”是指一种渴望;“底拿”,就是此处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而是指教会,因为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成为教会,此处的“新教会”就是指这种教会;“将她给为妻”是指结合(参看4434节)。
至于建立在雅各后代中的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要知道,通过摩西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所规定的律例、典章和律法,与存在于古教会中的的律例、典章和律法没什么不同,如涉及订婚和结婚的,涉及奴仆的,涉及适合食用的活物和不适合食用的活物的,涉及洁净、节日、会幕、永火,以及许多其它事物的;还有涉及祭坛、燔祭、祭物、奠祭的,它们在始于希伯的第二代古教会中也是被接纳的。所有这些在它们被指示给这个民族之前就为人所知,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很明显地看出来。
仅以祭坛、燔祭和祭物为例。论到巴兰:他被吩咐筑七座坛,在上面献上公牛和公羊为燔祭和祭物(民数记23:1, 2, 14, 15, 29)。除此之外,许多地方也讲述了这些民族,如他们的祭坛被毁;还讲述了以利亚所杀的巴力的先知,这些先知献了祭。由此明显可知,给雅各的后代所规定的祭物并不是新的;其它律例、典章和律法也不是新的。但由于这些事物在各民族当中已沦为偶像崇拜,尤其他们用这类事物来敬拜某个世俗的神,从而将神性事物的代表转向地狱之物,更不用说他们所加添的其它代表了,故为了恢复古教会的代表性敬拜,这些事物重新被召回。由此明显可知,建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这个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